1.学生在校突发疾病,无法坚持上课,经校医诊断,需要家长接回治疗的,班主任(值班教师)要立即与家长联系,填写出门证,并与校医一起做好家长来接前的相关工作。
学生在校突发疾病,无法坚持上课,经校医诊断,需要家长接回治疗的,班主任(值班教师)要立即与家长联系,填写出门证,并与校医一起做好家长来接前的相关工作。
学生在校突发疾病,无法坚持上课,经校医诊断,需要家长接回治疗的,班主任(值班教师)要立即与家长联系,填写出门证,并与校医一起做好家长来接前的相关工作。
注:(1)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保证学习,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。
(2)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严禁以各种理由不参加学校活动。
(3)班主任准假天数为3天,超过三天需到教导处学生处备案,填写请假申请。
(4)超过请假天数没有续假的或者不经班主任、学校同意擅自离校(不到校)按照旷课处理。